今早上班前和小恩边用早餐边聊天。言谈间,可以感觉得到她不太敢跟某个老师交涉。
一问之下,她才缓缓透露上个月所发生的其中一件事。
“我的练习纸忘记写上名字,她打我。”她低着头,很委屈地说,隐约看见眼泪在她眼里打滚。她是个脸皮薄又眼浅的孩子,这事憋在心里那么久,肯定很难受。
“老师可能只是轻轻打你一下,提醒你下次记得写上名字,不会很疼吧?”此时此刻,与其火上加油,不如姑且袒护老师,安抚小恩的情绪要紧。
“她打了我十鞭!”呜呜呜。。。。。她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了。
我心疼地把她抱在怀里。忘记写名字也不算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十鞭的处罚未免也太重了吧?
也罢,事过境迁,重提无益。 我只好睁着眼睛说瞎话,开始编故事来转移她的注意力。我不想在孩子面前数落或评论老师。我可以不认同,但不能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或质疑老师的做法。
“上次我去学校向老师领RM100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你是一个好学生。不过,他会对你比较严厉一些,他希望看到更优秀的你。他还说,有些小孩把他的教训当成耳边风,他也懒得管教他们了,不如省下精神教育像你这样乖巧懂事的孩子。”
“还有,忘记写名字也是一件很重要的教训,常忘记就会变成坏习惯。比如过海关的时候,如果你把护照留在柜台,被坏人拿走。到时候,坏人用你的名字为非作歹,你就百口莫辩了。“
这两件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事,我瞎说,她瞎听,不过她也听得眼睛发光,收起眼泪,忘记委屈。
“你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告诉我呢?“
“我怕你骂我。“ 这个对白仿佛是她的口头禅,动不动就认为别人在骂她。
“我怎么会骂你呢?你看姐姐常回来报告忘记带书被老师处罚,我可有骂她?我会更心疼你们。该罚的老师都罚了,我又不是老师,生气你干嘛?”
“对不起,我做错了。”近一年,她学会了说对不起。小时候的她,从不道歉,只会恼羞成怒。
“你没做错。以后有任何事都必须分享。不管是奖励还是处罚,我统统都喜欢听。我答应不骂也不打,除非是犯大错。”
“怎样才算大错?”
“比如说谎。”
现在想想,说谎好像也不是什么大错。你娘我一路走来,撒得谎也不少,感觉有点自打嘴巴。
人谁无过?
在未来的日子,孩子会记得写上名字,或许不是因为那十鞭,而是因为她长大了。这是水到渠成的事罢了。
5 条评论:
轻轻的打十鞭和重重的大一鞭,我选择十鞭咯!
我以前曾经打过学生20鞭(很轻的),他还和同学们说校长的1鞭更可怕咧!
Sung Liang, 我认为打多少鞭并不是重点。关键在于孩子的脸皮比手掌的皮更薄。即使轻轻的一鞭,也已经足够叫她难堪和难受的了。当然,这是因人而异。
你现在还执鞭吗?
新年快乐!
对的,因人而异。有学生怕打,有学生宁愿被你打也不改过。
那次我是针对一位经常不带毛笔到校写中楷的学生,故意吓说谁没带毛笔这次我会打他20鞭。结果奏效啦,那学生有带毛笔到校,孰知另一位学生没带。那学生一上课就说老师说没带毛笔的要打20鞭喔。哎,不能说而无信,只好做个样轻轻的打20鞭咯。那被打的学生也哭了,应该不是痛,也是像小恩那样,是难堪难受。不过别担心太多,好的学生过后也会明白是自己的过失,很快的就会忘记那难堪难受的。
你做得很对,没有火上加油,没有带着孩子去兴师问罪,而是谆谆善诱。我欣赏这样的家长!
我老了,已退休4年啦,嘻嘻
原来是Chung (姓钟?)老师,失敬了!老师好。
请教老师,当年你任教的那个年代是否比现在这个年代更为轻松呢?轻松指的是,少了很多麻烦家长。我读书的那个年代,老师都是高高在上,受家长敬仰的。现在的老师,真的不容易。
我也不是那种100% 极力反对体罚的家长。所以不会去向老师了解处罚的动机,目前也觉得没这个必要。安抚孩子要紧:-)呵呵。。
噢,我们那时代的老师,愿望多是要成为老师,所以比较敬业。现在的老师,有部分不是真正想当老师的,只是找不到更理想的职业而勉强去当老师,这类老师不论怎样的情况都是较轻松的,因为学生要听就听,不听教也罢,他们不会太为学生伤神。
现在的家长,有些真的难搞,太宠爱孩子了,动辄就说要投诉!其实,会骂会处罚学生的老师我认为才是好老师,当然不是那些胡乱打学生的个例!
我那时代教学是较轻松,不是少了很多麻烦家长,而是我们是真正做教学工作,认认真真的教好我们的学生。现在的老师就没那么轻松,文件工作太多了,又要参加课程培训,又有很多资料要进电脑,真的不容易!
我国妇女部将在今年6月向国会提呈新儿童法令
以取代“2001年儿童法令”。新法令除了对付疏于照顾孩子的父母,也建议把导致儿童蒙受肉体或精神创伤的行为列为刑事罪行而面对刑罚。我就不是很赞成这建议。轻微的,有理智的处罚(打打手心)我认为还是有他的效果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