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009
星期天一早,我答应轩要带她去上绘画班。结果从早上9点的课一直拖到中午都还未实践我对她的诺言。轩忍不住问我:”你不是答应我要带我去上绘画班吗?”顿时,我被问得哑口无言,只好推说老师很忙,要下午才得空。语毕,我赶紧翻查时间表,辛亏下午还有一堂课,要不然,我真不知如何自圆其说了。对于孩子,我们都知道要以身作则,不可信口开河。但有时就偏偏低估了他们的记忆力,以为他们很快就会忘记,所以也不把承诺当成一回事。等到被他们反问了,才为自己的食言感到自形惭愧而无地自容。
对于孩子,我们尚且知道一诺千金的重要性。为何我们长大后,承诺,尤其是口头承诺就好像变得一文不值了呢? 在职场上,老板和员工讲究承诺,样样讲证据。说一句话,写一个字,都必须经过上司的批准或鉴定,因为我们的言行举止代表着公司的立场。在这个你虞我诈的职场上,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当牵涉到个人利益的时候,最可靠的人正是第一个倒戈相向出卖你的人。除非是亲人,否则对任何人都要有所保留。口头承诺是最愚蠢的信任方式。在法律上,它不能成为呈堂证供;对外而言,它等同于废话,名不正而言不顺。很多时候,我们都认为大家同事或朋友一场,对彼此投于信任的一票。事实偏偏就是那么残酷,越是信任他,就被他伤害得越深。这种杀人于无血的作风往往是小人之为。讲话出尔反尔的人比比皆是,只要无伤大雅,我们又何苦斤斤计较呢? 但是,世人无奇不有,就是有这等小人存在,喜欢用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
虽然说我们有言论自由,但还得视场地和对象,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是个直肠子的人,又爱讲话。对于朋友,我自问对他们推心置腹,知而不言,言而不尽。可惜,感情是没有一比一的回报的。当发现自己被出卖时,自能怪自己太轻率,太容易相信别人。我不能忍受被朋友出卖或无中生有的被栽桩嫁祸,士可杀,不可辱! 逢人只说三分话,这是我2009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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